一、2011级实践学分认定方法
(一)实践学分相关说明
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规定,学生实践学分共3学分,其中包括社会实践2学分和其他实践1学分。
1.社会实践
主要包括暑期实践、寒假实践活动,及其他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型实践活动。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参加上述活动累计时间达到100学时(约72小时),可获得社会实践2学分。
2.其他实践
主要指社会公益类活动,包括日常支教活动,院校各级志愿者服务工作,大学生服务进社区活动等。凡参与相关活动累计时间达到50学时(约36小时),可获得其他实践1学分。
(二)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安排
1.全体2011级学生须填写《学生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一),并将申请表上交至各院,由各学院根据相关组织开具的名单进行实践学分的统计和认定工作。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实践环节的2011级学生,可向学院提出延期申请并由学院酌情推迟其实践学分认定。
二、2012、2013级实践学分认定方法
(一)实践学分相关说明
社会实践为必修课,四学年应修满2学分,参加上述活动累计时间达到100学时(约72小时),并提交完整实践成果即可申请相应学分。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二三课堂社会实践类学分评定细则》(附件三)
(二)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安排
1.2012、2013级学生将通过学校实践专题网站(uibeshijian.uibe.edu.cn)认定实践学分。用户应于9月18日-9月28日24点期间进行学分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登陆学校实践专题网站(uibeshijian.uibe.edu.cn)后点击“申请学分”,再点击“申请”即完成申请过程,此项操作不能取消。
申请学分后无需评价,等待审批即可。
申请审批过程中,用户可以随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申请通过情况。
申请通过后,用户可以通过本页面或“成长惠园”用户中心 -> 我的学分 -> 学分记录查看申请到的实践育人平台学分。
2.校团委将在9月18日- 9月28日对可认定实践学分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详见《2014暑期社会实践2012、2013级学生实践学分认定公示表》(附件二)。
在此期间若有问题请反映至各学院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在9月29日对问题进行汇总并报给实践部。实践部将根据反馈的具体情况对名单进行调整,并根据最终名单给予社会实践学分。
2013级学院实践负责人 | ||
学院 | 姓名 | 手机 |
经贸学院 | 魏馨 | 15311300079 |
华康琪 | 18504756490 | |
商学院 | 彭钰捷 | 13261786989 |
叶倩 | 15372699718 | |
金融学院 | 康凤仪 | 18810956923 |
英语学院 | 傅笑璇 | 18607007209 |
外语学院 | 李瑞菡 | 13701290812 |
信息学院 | 曹元青 | 18810957183 |
公管学院 | 刘强 | 13261712961 |
法学院 | 马崧月 | 13261713262 |
保险学院 | 王斌 | 18810956546 |
国关学院 | 赵新宇 | 13261765321 |
中文学院 | 黎诗诗 | 15810804640 |
统计学院 | 王梦悦 | 18810954457 |
附件一:学生实践学分申请表
附件二:2014暑期社会实践2012、2013级学生实践学分认定公示表
附件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二三课堂社会实践类学分评定细则
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