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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团市委:关于做好2013年首都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8 18:44
各高校团委:
2013年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已于7月初正式启动,按照团中央的通知要求,根据首都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做好市级重点团队的组织保障工作
团市委在各高校上报的1000余支重点团队中确定了  支289市级重点团队,其中京内实践团80支,分赴16个区县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京外实践团109支,分赴3个直辖市(除北京市)、23个省、5个自治区、1个特别行政区一共32个省级行政区。(重点团队名单参见附件1),请各高校团委对于市级重点团队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另外含100支“寻找党的足迹”爱国主义学习调研活动团队(这部分团队不占用北京市重点团队名额,指标单列)。
二、加强信息报送和媒体宣传互动工作
1、建立社会实践团队信息定期报送制度
各高校团委负责工作人员收集学校赴各地进行社会实践团队的信息,及时上报本校实践活动动态,发至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邮箱bjshsj2013@126.com,并将活动动态更新到团队微博,各团队也可在上报动态中注明要求暑期实践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
2、加强媒体宣传工作
各高校团委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校园媒体特别是微博、播客、手机报等新媒体,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宣传推广,取得最大育人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
3、要求每支实践重点团队拍摄一部关于本团队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DV短片,短片具体要求参照“微记录”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的相关要求,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和其他资料一起报送团市委大学部。
4、团市委将择优推荐至团市委网站及其他长期合作媒体,也鼓励各实践团自行邀请媒体参与到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挖掘自身亮点的同时扩大自身影响力,提高实践整体水平。媒体报道和媒体互动将作为最终评优表彰的重要考虑因素。
三、加强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工作力度
1、加强行前安全教育工作
各高校团委要对即将赴各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通过安全教育使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掌握一些基本的自救常识,确保各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顺利开展。
2、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各高校团委要及时通知学校赴各地的实践团队,根据各自活动类型、团队人数、实践地区等基本情况认真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并上报大学部备案,如果出现安全突发事件,确保迅速反应,妥善应对。
3、建立应急召回机制
对于受到自然灾害影响而不具备进行社会实践条件的地区,及时将实践团队撤回。对于灾情特别严重,如果继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会对大学生个人安全造成潜在危害的地区,要及时停止活动,召回实践团队,防止大学生在参与实践活动过程中发生伤、亡、失踪等不利事件。  
 
联 系 人:李  辛   李凯达  
联系电话:(010)62060877   15201645520
传    真:(010)62060848
电子邮箱:bjshsj2013@126.com
通信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1603室团市委大学部
邮政编码:100083
 
 
团市委大学部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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