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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学生实践学分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6 17:10
各学院分团委、广大同学:
随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结项工作的开始,现计划在3月开展部分学生实践学分的补审核评定工作,需各学院配合做好名单审核和公示等工作。
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应于第四学期的暑假结束前完成实践活动,需统一于第五学期按规定提交相关学分申请材料方可获得实践学分。2012级学生已首次通过EA平台认定实践学分,今后2012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均通过EA平台认定实践学分,2010级和2011级学生仍延续原纸质版实践学分认定方案。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规定,现将实践学分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作如下说明:
一、    实践学分相关说明
(一)2010级和2011级实践学分相关说明
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规定,学生实践学分共3学分,其中包括社会实践2学分和其他实践1学分。
1.社会实践
主要包括暑期实践、寒假实践活动,及其他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型实践活动。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参加上述活动累计时间达到100学时(约75小时),可获得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活动由校团委实践部牵头,各学院分团委配合组织开展,学分认定材料由学院分团委收取审核,校团委批准通过。
2.其他实践
主要指社会公益类活动,包括日常支教活动,院校各级志愿者服务工作,大学生服务进社区活动等。凡参与相关活动累计时间达到50学时(约36小时),可获得其他实践1学分。公益类活动由校志愿服务中心牵头,各学院志服团组织开展,学分认定材料由学院志服团抽查审核,校志愿服务中心审批通过。
(二)2012级和2013级实践学分相关说明
社会实践活动为二三课堂实践育人平台必修课,四学年应修满2学分,参加上述活动累计时间达到100学时(约75小时),并提交完整实践成果通过审核即可申请相应学分。
二、实践学分补认定工作安排
(一)2010级、2011级实践学分补认定工作安排
1.上一阶段未进行学分认定工作的全体2010级、2011级学生须填写《学生实践学分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并将纸质申请表上交至各院,由各学院根据相关组织开具的名单进行实践学分的统计和认定工作,各学院将统计结果向本院学生公示。参与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的同学名单见《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拟认定学分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四)
2.所有参与实践活动但未及时认定学分的2010级学生必须在这次完成实践学分认定。2011级学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实践环节,可向学院提出延期申请并由学院酌情推迟其实践学分认定。
3.各学院请审核社会实践证明材料,确定补录名单,整理汇总《学生实践学分统计汇总学院用表(2010、2011级)》(详见附件二),电子版于3月16日24点前发至uibeshijian@163.com,纸质版3月17日下午14:00-17:00交至求真206。
(二)2012级和2013级实践学分补认定工作安排
1.校团委实践部将在EA平台开设《社会实践活动补录课程》,请上一阶段参与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但未认定实践学分、参与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但未能按时选课、评价的学生于3月14日(星期五)24点前选课,于3月16日(星期日)24点前评价。已正常选课、评价的同学请勿重复选课补录课程,一经发现,取消已认定学分。未能按时选课、评价的学生视为放弃此次社会实践的学分申请,下次学分认定时不能以此次社会实践再次申请实践学分。
2. 现对已统计的《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拟补录名单》(详见附件三),《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拟认定学分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四)进行公示,将根据此名单认定实践学分,如有任何问题请先按时选课、评价,并在3月14日(星期五)21点前联系本学院实践负责人,学院实践负责人核实后,将需要添加的同学名单汇总整理,于3月16日(星期日)21点前发至uibeshijian@163.com。
学院 姓名 联系方式
经贸学院 曲越 18811569070
商学院 丁航 18811519901
金融学院 符家慧 18811520281
英语学院 李靖宜 18811573437
外语学院 迟涵 18698707014
信息学院 沈袁 18811519631
公管学院 张腾 18811512920
法学院 施珺 18811519637
保险学院 杨婧 18811526075
国关学院 李文君 18811568625
中文学院 吴颖婷 18810713967
 
 
附件一:学生实践学分申请表
附件二:学生实践学分统计汇总学院用表(2010、2011级)
附件三: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拟补录名单
附件四: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拟认定学分学生名单
               
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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