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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团中央:关于开展“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8 18:14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

    按照全团“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团中央学校部决定与教育部新闻办、新浪微博共同组织开展“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
二、主办单位:
主办:团中央学校部、教育部新闻办、新浪微博
协办:各省级团委学校部、中国青年网
独家公益支持:中国扶贫基金会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9月
四、主要内容
    以帮助他人或需要帮助的群体实现心愿、梦想为宗旨,在全国高校组织社会实践类微公益活动设计大赛;由新浪微博联合部分社会企业出资并吸引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捐助,对100个优秀活动项目进行支持;以此向全社会倡导热心公益、共圆梦想的理念,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追求和风貌。
五、基本环节
1.报名和校级推荐阶段(5月20—6月1日)。各类高校的在校学生均可组建团队申请(团队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公益项目);申请团队首先需向所在学校团委申报,由学校团委负责校级审核、评选,确定校级推荐名单(原则上每校推荐团队不超过3个)后报省级团委学校部汇总备案,并组织被推荐的团队于6月1日前在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的“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专项行动专区上,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需于6月3日前将本地高校推荐的汇总名单审核推荐报团中央学校部备案。
2.复审和网上评选阶段(6月4日—6月20日)。主办单位将对各地报送的推荐团队和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按照“类型均衡、区域平衡”的原则,确定500—1000个候选项目,在“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专项行动专区上进行公示和网上投票海选,根据投票结果和必要平衡,确定100个入选团队和项目。
3.募捐和项目对接阶段(6月21日—7月5日)。由主办单位通过新浪微公益平台发起线上募捐活动,号召社会企业或个人对100个入选项目进行认领或捐助,捐助资金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接收和管理。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为5000元,募集资金不足的由新浪微博补足。项目资助资金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按要求分两次划拨给团队所在高校团委并转发给各团队。
4.实施和总结表彰阶段(7月—9月)。7月或8月,各团队按照项目方案和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实施,开展相应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积极进行公益宣传。9月,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团队活动的实施情况和传播效果,进行评估,评选出最佳实践奖、最佳创新奖、最佳公益传播奖、最佳项目管理奖、最佳公众参与奖等,在省级团委学校部、高校团委中评选最佳组织奖若干,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上述参与环节的有关具体事宜和详细要求可在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专项行动专区以及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上查询。
六、有关要求
1.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给本地高校团委,协调安排各高校团委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在校园内进行必要的宣传动员,确保有足够数量的高水平项目参与活动。
2.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高校团委按照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相关组织和材料报送工作。
3.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高校团委注意了解和掌握活动各个阶段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优秀事迹,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线索报送团中央学校部。
 
团中央学校部联系人:陈文恩、丰硕、尼加提
联系电话:010—85212180
电子邮箱:daxuechu@sina.com
 
新浪微博联系人:朱晓明
联系电话:010—82244828,18612898612
电子邮箱:xiaoming8@staff.sina.com.cn
 
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网址:http://edu.youth.cn/sxx/。
 
 
  团中央学校部
2013年5月17日
 
附件:
“天翼与你同行”社会实践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省份 名额   省份 名额
北京 5   湖北 5
天津 4   湖南 4
河北 4   广东 5
山西 3   广西 2
内蒙古 2   海南 1
辽宁 3   四川 4
吉林 3   重庆 3
黑龙江 3   贵州 2
上海 5   云南 3
江苏 5   西藏 1
浙江 4   陕西 4
安徽 4   甘肃 2
福建 3   青海 1
江西 3   宁夏 1
山东 5   新疆 1
河南 4   兵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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