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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11、12、13级学生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8 15:4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结项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将进行2011、2012和2013级学生的实践学分审核评定工作,需各学院配合做好名单审核和公示等工作。从2008级起,学生应于第四学期的暑假结束前完成实践活动,需统一于第五学期(一般为每年的9月中旬)按规定提交相关学分申请材料方可获得实践学分。20122013级学生需通过实践专题网站和“成长惠园”网站进行实践学分认证, 2011级学生仍延续原纸质版实践学分认定方案。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规定,现将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作如下说明:
一、2011级实践学分认定方法
(一)实践学分相关说明
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规定,学生实践学分共3学分,其中包括社会实践2学分和其他实践1学分。
1.社会实践
主要包括暑期实践、寒假实践活动,及其他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型实践活动。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参加上述活动累计时间达到100学时(约72小时),可获得社会实践2学分。
2.其他实践
主要指社会公益类活动,包括日常支教活动,院校各级志愿者服务工作,大学生服务进社区活动等。凡参与相关活动累计时间达到50学时(约36小时),可获得其他实践1学分。
(二)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安排
1.全体2011级学生须填写《学生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一),并将申请表上交至各院,由各学院根据相关组织开具的名单进行实践学分的统计和认定工作。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实践环节的2011级学生,可向学院提出延期申请并由学院酌情推迟其实践学分认定。
二、20122013级实践学分认定方法
(一)实践学分相关说明
社会实践为必修课,四学年应修满2学分,参加上述活动累计时间达到100学时(约72小时),并提交完整实践成果即可申请相应学分。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二三课堂社会实践类学分评定细则》(附件三)
(二)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安排
1.2012、2013级学生将通过学校实践专题网站(uibeshijian.uibe.edu.cn)认定实践学分。用户应于918-92824点期间进行学分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登陆学校实践专题网站(uibeshijian.uibe.edu.cn)后点击“申请学分”,再点击“申请”即完成申请过程,此项操作不能取消。
申请学分后无需评价,等待审批即可。
申请审批过程中,用户可以随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申请通过情况。
申请通过后,用户可以通过本页面或“成长惠园”用户中心 -> 我的学分 -> 学分记录查看申请到的实践育人平台学分。
2.校团委将在918- 928对可认定实践学分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详见《2014暑期社会实践2012、2013级学生实践学分认定公示表》(附件二)。
在此期间若有问题请反映至各学院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在929对问题进行汇总并报给实践部。实践部将根据反馈的具体情况对名单进行调整,并根据最终名单给予社会实践学分。
 
2013级学院实践负责人
学院 姓名 手机
经贸学院 魏馨 15311300079
华康琪 18504756490
商学院 彭钰捷 13261786989
叶倩 15372699718
金融学院 康凤仪 18810956923
英语学院 傅笑璇 18607007209
外语学院 李瑞菡 13701290812
信息学院 曹元青 18810957183
公管学院 刘强 13261712961
法学院 马崧月 13261713262
保险学院 王斌 18810956546
国关学院 赵新宇 13261765321
中文学院 黎诗诗 15810804640
统计学院 王梦悦 18810954457
 
 (附件请于下载专区或OA平台自行下载)
附件一:学生实践学分申请表
附件二:2014暑期社会实践2012、2013级学生实践学分认定公示表
附件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二三课堂社会实践类学分评定细则
 
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