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是广大学生青年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良好平台。近几年来,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级组织的积极配合下,我校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热情持续增长,参与人数逐年递增,活动规模逐步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育人成效。
为进一步优化实践课程体系,完善实践校内外联合的育人体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团委实践部现对实践学分修读体系做出有关完善修订。将原有实践育人平台学分直接通过完成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更改为修满校内实践课程和课外实践活动获得,此次修订针对2016级及以后学生学分修读,不含2016级以前未完成实践学分学生。具体修读版块学分要求如下:
实践学分(2分) | 版块分类 | 课程模块 | 拟开课程(未最终定) |
课程版块(共0.5分) |
经验分享模块 (0.2分) |
主题实践系列成果分享会 (预计举办5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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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培训模块 (共0.1分) |
网站使用培训 | ||
安全执导讲座 | |||
方法制导模块 (共0.1分) |
社会调研方法指导 | ||
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指导 | |||
口述历史专题 | |||
实践指引模块 (共0.1分) |
政策解读 | ||
实践选题指导 | |||
实践版块(共1.5分) | *修读满0.5分课程学分后,才可进行实践版块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及规定仍遵照既定实践要求。 |
此修订办法将会在二三课堂指导讲座中做出强调说明,也望各学院分团委对2016级及以后新生进行通知强调,以免造成无法完成实践育人学分修读。
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